起重搬运工在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完好可靠,不准超负荷作业。
作业时应做到轻装轻卸,堆放平稳,捆扎牢固。
用机动车装运货物时,不得超载、超高、超长、超宽。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超高、超长、超宽装运时,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,并采取可靠的措施和设置明显标志。车辆行驶时,物件和栏板之间不准站人。
使用卷扬机、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,要有专人指挥,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,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。
装运易燃、爆炸性危险货物时,严禁烟火,并必须轻搬轻放,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。车厢内不准坐人,不准在车厢顶上或车底下休息。
装卸、搬运粉状物料及有毒物品时,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。
起重机司机“十不吊”:“十不吊”是指起重机司机在工作中遇到以下十种情况时不能进行起吊作业:
(1)超载或起吊物重量不清。
(2)指挥信号不清或多人指挥。
(3)捆绑、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。
(4)起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。
(5)起吊物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。
(6)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。
(7)工作场地光线暗淡,无法看清场地情况和指挥信号。
(8)重物棱角处与掴绑钢丝绳之间未加垫。
(9)歪拉斜吊重物。
(10)易燃易爆物品。